外汇局推出支持市场主体外汇风险管理措施并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1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推出了支持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经过多年发展,境内外汇市场参与者对远期、合作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普通欧式期权及其组合等产品的理解和实践经验不断加深,运用外汇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的理念不断深化,市场成熟度和适应性不断提高。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拓宽交易范围、完善基础设施,有助于夯实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期货市场,满足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需求。
在丰富银行对客户外汇市场产品方面,《通知》明确提出,银行对客户外汇市场将增加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银行间市场也将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
所谓普通美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前的任何一天或在到期日前约定的时间内行权的标准期权。亚式期权是指结算价格或行权价格取决于有效期内一定时间内观测值的平均值的期权办理外汇业务银行,分为平均价格期权和平均行权价格期权。
“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始终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位,充分考虑微观经济主体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外汇市场,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衍生的路径,逐步丰富外汇风险管理工具。”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
同时,《通知》提出扩大办理人民币外汇衍生业务的合作范围。
符合条件的银行可为合作银行提供具备相应产品资格的人民币外汇合作衍生业务服务,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等。
银行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时,可根据客户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反向清算、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确定结算金额的参考价应当为我国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另外,我行还为客户办理外币衍生产品业务财经网,对于反向平仓、差价结清产生的损益,可为客户办理相应的结售汇业务。
在支持银行自身外汇风险管理方面,《通知》简化了银行资本金结转为本外币的行政审批,除政策性资本注入外,其他资本金结转为本外币,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银行可自行办理;允许银行按实需原则自行办理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取消银行贵金属汇率风险暴露备案,允许银行直接纳入自身结售汇业务办理。
此外,《通知》要求银行不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强调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意识,支持银行灵活开展客户外汇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支持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综合考虑产品类型、客户分类和避险需求特征,为客户办理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和避险需求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生产经营不确定性。
《通知》还支持银行灵活拓展业务,银行应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根据客户拟开展的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基础情况,灵活运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当性评估、交易背景调查、业务文件审核、客户声明或确认书等方式确认所开展的业务是否符合实需原则。
“银行应根据实际需要、风险中性原则为客户提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注重引导企业遵循以‘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聚焦主业,对冲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通知》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