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德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德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深圳市德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召开,并于2020年11月25日亲自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年12月2日,以投票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邱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具体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邱建民、邱阳、兰玉平、陈俊德(独立董事)、梁驰(独立董事),召集人:
邱建民.
提名委员会委员:梁驰(独立董事)、陈俊德(独立董事)、邱建民,召集人:梁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俊德(独立董事)、于锡春(独立董事)、邱阳,召集人:陈俊德。
审计委员会委员:于锡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陈俊德(独立董事)、邱阳,召集人:于锡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邱阳先生为公司总裁,王大鹏先生、姚志伟先生、肖春花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饶琪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王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王海先生通讯情况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492166
办公传真:0755-83476633
办公邮箱:002055@deren.com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字时代大厦A栋1718室
邮政编码:518041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莲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何连华女士通讯信息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492166
办公传真:0755-83476633
办公邮箱:002055@deren.com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字时代大厦A栋1718室
邮政编码:518041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华林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信息披露网站()及公司《关于转让深圳市华林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资金援助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信息披露网站()及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参见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别公告。
深圳市德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如下:
1、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9年创办深圳市宝安德盛电子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德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1992年创办公司,并先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该公司董事长。 ,兼任本公司子公司董事长/董事。 邱建民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511,017股。 与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邱阳先生为父子关系。 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存在父子关系。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措施,证券交易所未公开认定其不适宜担任董事、上市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批评3次以上;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经公司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认为其构成失信人。
2、邱阳先生,中国国籍财经网,1989年出生,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3年加入公司,历任信息中心经理、总裁助理、事业部总经理、日常执行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兼任公司董事。子公司。
邱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邱建民先生为父子关系。 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是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措施,且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三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3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公司在境内未受到调查 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大鹏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3年至2014年就职于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商务总监、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区业务部总经理。 2014年11月加入公司,负责汽车电器事业部运营管理。 现任公司副总裁、汽车电器事业部总裁。
王大鹏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45,100股;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公司法》第一百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是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任职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限制。 近三年证券交易所未披露的行政处罚情况
受到3次以上谴责、批评,且未因涉嫌犯罪受到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已查阅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姚志伟先生,中国香港人,1962年出生,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5年至2011年担任广东泰科电子有限公司高级董事,2013年至2018年担任富盖(东莞)连接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股票市场,2018年至2019年,曾任莱尔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9年加入公司,负责电子通讯事业部的运营和管理。 现任公司副总裁兼电子通讯事业部总裁。 姚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六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任职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3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的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肖春花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期货市场,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0年加入公司,负责家电事业部的运营和管理。 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家电事业部总裁。
肖春花女士现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72,000股;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公司法》第二条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任职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任何限制。 中国证监会给予的行政处罚。 近三年来,公司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次数超过3次。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也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饶琪女士,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8年加入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201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饶琪女士现持有公司股份2,675,000股;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具备《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明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近三年未受证券市场监管。 将给予行政处罚。 近三年内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3次及以上公开谴责或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提起公诉。
案件将立案调查; 经公司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海先生,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6年12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至2016年历任深圳市泰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2017年加入公司担任投融资总监并从事投融资工作。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海先生现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28,000股;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现任上市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担任上市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3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立案调查。涉嫌违法违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何莲花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9年7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4年4月至2007年3月在深圳市浩恩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4月加入公司,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200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何莲花女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40,000股;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公司法》第二条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中国证监会未采取证券市场禁止进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任职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任何限制。 中国证监会给予的行政处罚。 近三年来,公司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3次及以上。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