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明确政策改革方向
最近,有关房产税的讨论再次升温。
首先引发讨论的是一份关于深圳的文件。 10月27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指出,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发挥牵头作用。 充分发挥深圳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前沿作用,着力打造制度创新高地外汇市场,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做好改革排头兵和试验田,努力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 由于文件中还提到了房地产,因此文件中“大税”一词引起关注。
类似的讨论仍在进行中。 11月2日基金经理,《中共二十大报告导读》发表署名文章《构建协调支撑一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制度体系》。 (作者是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经济社会理事会委员) 宁吉喆,中心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局长。 文章在“完善消费、财产等税收”一节中指出。 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与以往“谨慎推进”等表述相比,“积极稳妥”二字表明,房地产税改革的步伐并未停止。
关于房产税,公众层面确实存在很多讨论和困惑。 每次有关于房产税的消息,都会立即成为热门话题,这足以说明大家对税改的高度关注。 尤其是在今年房地产市场面临重大调整的背景下,科学准确地把握房地产税改革方向就显得尤为重要。
此次发布《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导读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扎实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从这个角度来看,房产税的相关表述已经明确了政策改革的方向。 另外,此次对房产税的描述是在分配制度的框架内进行说明的。 因此,我们必须从分配制度的角度来理解,才能真正认清改革的方向。 这篇文章从地方财政和居民的角度房地产税,非常明确地阐释了改革的目标,即“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
无论从国家财政还是地方财政的角度来看,财源开发都值得研究。 今年,各地土地交易市场承压,也给地方财政收支带来困扰。 当然,理解税收与金融的关系还不能到此为止。 本文还明确,要完善地方税和直接税制度,提高直接税比重。 “地方税”、“直接税”等概念实际上表明了财税制度分配模式的变化。
户籍分配制度改革比较容易理解。 从老百姓对房产税推广的期待来看,其实是希望房地产市场能够公平,减少所谓的“十几套房子”。 特别是近年来,通过炒房赚钱的浮躁心态依然存在,最终损害了普通购房者的权益。 房地产背后的贫富差距确实需要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
在分析了地方政府和家庭的层面后,很多人其实还有一个困惑,那就是如果今年房地产市场压力这么大,此时提高房产税是否合适? 事实上,如前所述,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从共同富裕、分配机制等角度来看待,否则就很难消除混乱。
今年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稳定政策是否与房产税改革不一致? 其实并不是。 今年,各地出台了大量房地产政策,目的是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包括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有的地方还鼓励三孩家庭购房,归根结底还是要理解为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 开征房产税的重点是解决无序、不合理的住房需求。 因此,稳定楼市政策与房产税政策实际上并不矛盾。 两者都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构建协调支撑一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制度体系》一文信息量大、方向明确,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下的改革思路。 只有认清分配制度的改革方向,才能真正理解房地产税改革的重点,准确把握其丰富的内涵和本质。
文/严跃进(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编辑 王金钰 校对 薛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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