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板块掀起一轮涨停潮银行股、地产股集体上涨
一石激起千层浪。
11月14日早盘开盘,银行股、地产股集体上涨。 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送出了一套政策“大礼包”。 而上周五,房地产板块又掀起了一波涨停潮。
央行、银保监会11月11日联合发布《关于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6项明确要求在处置、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定期调整金融政策等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
支持合理融资需求,保持融资稳定,
开发贷款等现有融资可在不调整贷款分类的情况下合理发放
近段时间,不少民营房企陷入流动性困难,房企违约频发,购房者也变得更加理性。
在信贷方面,《通知》保持了支持合理需求、保持稳定的总基调。 房地产开发贷款要平等对待国有、私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个人住房贷款继续支持“因城施策”差异化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各地区差异化信贷政策。 房贷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此前,已有不少市场消息传出,要求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加大对房地产融资的支持力度。 《通知》还提出,要稳定建筑企业授信,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基础上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融资持续稳定的建筑公司。
同时,《通知》还分别为增量融资和存量融资“定心丸”,明确要保持债券融资、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的稳定性,支持合理延长存量融资等。如开发贷款和信托贷款。
具体来说,《通知》明确,在保证债券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原则自主协商,通过展期存量贷款、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积极提供支持.,促进项目完成和交付。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贷款在未来六个月内到期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延长一年。 贷款分类无需调整,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应与之保持一致。
债券市场方面,《通知》提出,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专业增信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资金短缺的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长期困难。 在赎回方面,鼓励债券发行人和持有人提前沟通,安排好债券赎回资金。 如果确实难以按时付款,我们将通过协商做出合理的延期、更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 支持债券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回购债券。
在信托业务方面,《通知》鼓励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业务转型,在严格落实资管产品监管要求、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支持合理融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进行监管。 根据需要,依法依规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并购、商业养老地产、租赁住房建设等提供金融支持。
合理延伸和引入信托公司等融资渠道,不仅可以延长房地产企业的债务期限,还可以提供流动性支持。 在支持合理融资需求、保持融资稳定的框架内,《通知》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更加积极的信号。
坚定不移“保楼交付”,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新的配套融资支持
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定调“保交付、稳民生”,明确要按照全市政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此后,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措施,完善政策工具箱,支持逾期、难交付住宅的建设和交付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项目; “管理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要认真做好保交付、防烂尾、稳定预期、用好用好等相关工作。落实保障房交付专项贷款,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 防范风险,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除了继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外,《通知》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此次新增专项贷款支持项目配套融资支持,是为了推动解决突出项目。 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事实上,此前不少地区已明确要引导商业银行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还提出,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并按需加大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维护住房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河南银保监局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省银行业机构累计发放开发贷款314.1亿元,批准支持问题房地产融资和保交割贷款262亿元。项目,完成投资151.5亿元。 。 湖北省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显示,贷款业务将平稳有序开展采取风险处置项目方式,支持增加“保交楼”项目配套融资贷款。
根据《通知》,商业银行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新设“专项借款和配套融资”子项目进行统计和管理。 配套融资原则上不超过相应专项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应收项目销售款划入在主要融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项目专用账户。 项目专项账户由新增配套融资的商业银行共同管理。
同时,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专项贷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贷款期内不降低风险分类:新旧债务分割后的贷款对象按照合格借款人管理。 新发行配套融资不良且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履行职责的,可免责。
探索市场化化解房企风险,
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在积极配合陷入困境的房地产企业风险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对房地产项目并购提供金融支持。
具体来说,除了鼓励银行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外,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并购不良房地产公司项目,鼓励AMC发挥不良资产处置作用在处置和风险管理方面,《通知》还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向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以房地产项目并购为主题的金融债券。
目前已有多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房地产救市。 例如,中国信达与陕西房地产集团共同设立100亿元并购基金,积极合作并购陷入困境的房地产企业。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方面,河南资产与郑地集团共同设立郑州国家城市基金,随后城市基金设立救助基金。 以救助基金作为母基金,杠杆60%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盘活基金,投资于保险项目。
在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方面,《通知》提出,对于部分进入司法重整的项目,金融机构可按照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和自筹资金。 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破产管理人、重组投资者等参与项目处置。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稳步探索设立基金等方式财经网,以市场化方式化解陷入困境的房地产企业风险依法依规,支持项目竣工交付。
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财经日历,
同时保障购房者权益
《通知》还分阶段调整了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首先,对于因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央行、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并客观评估后,合理延长过渡期。
2020年底房地产政策,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设定为五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 根据要求,银行房地产贷款设置了“两条红线”,即房地产贷款余额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比例不得高于相应上限。 过渡期内,2020年12月末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过管理要求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 超过管理要求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2021年1月1日起四年。
《通知》还提出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 有关金融机构要用好央行、银保监会出台的适用于各大商业银行和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阶段性房地产理财政策,加快市场化房地产风险基础化解。
今年1月,有消息称,对于债权收购风险企业项目,相关并购贷款将不再纳入“三条红线”相关指标。
对于个人消费者,《通知》明确,对于因疫情住院、隔离,或因企业倒闭、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变更、取消而导致的个人住房贷款符合购房合同的,金融机构可以申请市场化住房贷款。 依据法治原则基金经理,与购房者自主协商并做出延期等调整。 相关各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信守合同、履行承诺。 同时,延期贷款个人信用权要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通知》还提出,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拓展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 对于新公民来说,要优化金融服务,合理确定首套房贷款标准,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信用水平,提高借贷还款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