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新政来了!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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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产新政来了!购房资格不再审核
“成都住建”微信公众号28日报道,成都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4年4月29日正式实施期货市场,明确本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本通知自2024年4月29日起正式实施。此前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通知提出,深化商业建设用地供应实行“红、橙、绿”三色管理,适当减少住宅、商业用地供销比较高地区的土地供应量。
鼓励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将自有闲置、低效使用的商业写字楼等非住宅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市、区(市)、县国有企业租赁和购买闲置住房商业写字楼作为办公、公共服务和工业用途促进了商业写字楼市场的良性循环。
通知明确,成都商品房项目不再实行公证摇号选型,由企业自主销售。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选房出售。
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深入务实,无差别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支持车位和住宅同步出售; 合理设置新出让住宅用地停车位规划比例。
此外,通知还指出,成都市住房交易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对此,成都市住建局解读,在支持房地产融资需求方面期货市场,成都市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制度,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加快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合规企业项目“尽量推进”“尽量进度”“尽量贷款”,支持建设和发展房地产项目交付,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对于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出售的理由,成都市住建局表示,将进一步便利住宅项目配备的机动车车位销售管理,能更好满足居家需求。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同时购买机动车停车位。 需要。
关于本地限购政策的调整,成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明确,本市范围内的房屋交易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审核限购条件。限制购买的单位数量。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将系统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科学准确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全面推进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努力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
实行商业建设用地供应“红、橙、绿”三色管理,适当减少住宅、商业用地供销比高的地区供应。
鼓励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要求将自有闲置、低效使用的商业写字楼等非住宅住房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市、区(市)、县国有企业租赁和购买闲置住房商业写字楼作为办公、公共服务和工业用途促进了商业写字楼市场的良性循环。
同时,全市商品房项目不再实行公证、摇号选房,企业自主销售。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公证摇号方式选房出售。 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深入务实,无差别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支持车位和住宅同步出售; 合理设置新出让住宅用地停车位规划比例。
此外,本市范围内的住房交易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推广首层高架公共服务空间,增加住宅阳台等半开放空间比例,推动郊区(市)县低密度、高品质住宅产品发展。进一步增加优质住宅供应。
这些热点问题你必须知道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房地产新政策,用好因城施策的政策工具箱,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房地产市场”。
2、采取哪些措施促进供需平衡?
一是统筹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全面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根据人口变化确定住房需求,科学安排用地以住房需求供给和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实现住房由人决定、住房决定土地、住房决定钱,准确确定住房需求,科学准确编制2024年年度住房发展计划和到2025年,加快构建房地产开发新模式。
二是深化落实商业性建设用地供应“红橙绿”三色管理机制,适当减少存量规模较大的“红”“橙”地区土地供应。较长的房屋销售周期促进区域供需平衡。 。
三是促进商业写字楼市场良性循环,鼓励市、区国有企业租赁和购买闲置商业写字楼用于办公、公共服务和工业用途; 鼓励市场主体利用自有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楼等非营利性物业。 存量住宅转变为经济适用租赁住房。
3、市场主体改造经营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哪些支持政策以及如何申请?
各市场主体可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导小组认定后,下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申请单位凭认定证书可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期间,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返还地价。
二、按照《关于完善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4号)的规定,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农村发展,2021)。
3.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方式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长期低息贷款。
5.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企业申请和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融资。
六、经济适用租赁住房的水、电、燃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7、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申请中央预算专项资金支持(发改投资条例[2021]696号)。
4、采取哪些措施支持房地产融资需求?
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及住建部相关会议要求建立城乡建设“白名单”制度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加快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合规企业项目“该推的都推”“该推的都推”“该推的都推”和“该贷的都贷了”,支持房地产项目建设和交付,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
5、为什么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出售?
支持商品房预售(现售)时同步销售相应地下机动车停车位,有利于进一步便利住宅项目配备的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能更好满足购房者的需求购买商品房的同时购买机动车。 停车位需求。
六、如何理解全市商品房项目不再实行公证抽签,鼓励企业对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公证抽签?
不再实行公证摇号,一方面可以提高人们购房的便利性,购房不再需要资格预审码; 另一方面期货市场,可以提高商品房销售效率,缩短从项目预售许可到购房者网上签约登记的时间。 循环。
同时,对于市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为保证销售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经当地政府研判后,鼓励企业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充分公证机构参与销售。 对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严肃查处。
七、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如何调整?
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八、采取哪些措施增加优质住房供应?
为适应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和住房由“有的”向“好不好”转变的新阶段,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需求着力增加公共服务空间,全面推进首层高架。 提高住宅建筑半开放空间与半容积率的比例,鼓励绿色、低碳、高科技建筑,推动郊区(市)县低密度、高品质住宅产品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